每周进出口资讯分享(20251009)-易贸邦&集诚供应链

每周资讯分享
2025年10月09日

海关总署
关于进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5号:为防范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对植物源性肥料进境植物检疫要求进行了修订,形成《进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检疫要求(2025年修订)》,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3月30日实施,原《植物源性肥料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国质检动函〔2011〕674号印发)同时废止。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葡萄牙鲜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6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葡萄牙共和国农业和海事部(以下称葡方)有关葡萄牙鲜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5年9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葡萄牙鲜梨进口。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津巴布韦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7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津巴布韦共和国土地、农业、渔业、灌溉和农村发展部(以下称津方)有关津巴布韦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5年9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津巴布韦鲜食蓝莓进口。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缅甸夏威夷果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8号: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中方)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业和灌溉部(以下简称缅方)有关缅甸夏威夷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2025年9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缅甸夏威夷果进口。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吉尔吉斯共和国干果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9号: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水资源、农业和加工业部(以下称吉方)有关吉尔吉斯共和国干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2025年9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吉尔吉斯共和国干果进口。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0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称乌方)有关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5年9月23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进口。

海关总署
关于进口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2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粮食安全与研究部(以下称巴方)有关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5年9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进口。

商务部等四部门
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海关总署
关于优化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3号: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满足鲜活农产品快速通关需要,经科学评估,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以下称货物)进行差异化监管,按照不同风险,对需抽样检测的货物分别实施监测放行、附条件提离、扣留检测措施。

商务部
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25日发布2025年第52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公告,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被调查产品名称:鲜或干的碧根果(美国山核桃、薄壳山核桃),英文名称:Carya illinoensis。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8029990,该税则号项下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巴基斯坦
开放二手车商业进口

2025年9月24日,巴基斯坦经济协调委员会(ECC)已根据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达成的相关承诺,正式批准二手车商业进口。
根据巴基斯坦经济协调委员会敲定的细则,此次二手车进口设置阶段性规则:2026年6月30日之前,仅允许进口车龄不超过5年的二手车;2026年7月起,将取消车龄限制。
在关税方面,现阶段针对进口二手车的监管税高达40%,该税率将从2026年开始每年下调10%,直至2029-30财年完全取消。同时,所有进口二手车必须符合巴基斯坦现行的汽车安全与环保标准,确保车辆质量合规。

欧盟
决定对涉华可锻铸铁螺纹管和接头以及球墨铸铁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9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可锻铸铁螺纹管和接头以及球墨铸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涉案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24.6%—57.8%。
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07 19 10(TARIC编码为7307 19 10 10和7307 19 1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