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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国内外资讯:
国际果蔬:中柬签署榴莲输华议定书,力争今年内实现对华出口
国际果蔬:马来西亚椰子即将正式输华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4月18日发布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对于来自不存在疯牛病疫情禁令国家(地区),且符合我国海关检疫要求和药品质量检验要求的牛黄,允许其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试点时限设定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 试点区域: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福建、广西等12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5号: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9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罗群岛外交、工业和贸易部关于法罗群岛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和油脂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2025年4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法罗群岛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本公告中的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是指水生动物(水生哺乳动物除外)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制成的动物源性饲料。关于进口法罗群岛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和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0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鲜食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2025年4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鲜食樱桃进口。关于进口西班牙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允许进境商品名称:鲜食樱桃(包括甜樱桃Prunus avium L.和酸樱桃Prunus cerasus L.)。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1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环境部关于越南辣椒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2025年4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越南辣椒进口。关于进口越南辣椒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允许进境商品名称:本公告中的辣椒(Capsium spp.),是指在越南境内种植和加工的供人类食用的辣椒果实。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2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环境部关于越南鲜食百香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2025年4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百香果进口。关于进口越南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允许进境商品名称:本公告中的鲜食百香果为紫果西番莲(以下称百香果),学名Passiflora edulis,英文名Passion fruits。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3号: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经济部关于阿根廷牛黄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2025年4月22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阿根廷牛黄进口。关于进口阿根廷共和国牛黄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进口产品范围:本公告中的牛黄是指来自于阿根廷共和国国内养殖牛的胆囊或胆管的干燥胆结石。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5号: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环境部(以下称越方)关于越南向中国出口毛燕和食用燕窝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2025年4月25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毛燕和食用燕窝进口。 国际果蔬 中柬签署榴莲输华议定书,力争今年内实现对华出口 4月17日,柬埔寨与中国在金边签署《柬埔寨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据《高棉时报》消息,4月23日,柬埔寨农林渔业部(MAFF)发布公告,呼吁有意种植、加工和向中国市场出口新鲜榴莲的榴莲种植园主、榴莲种植社区以及新鲜榴莲加工包装工厂向农林渔业部申请注册。该部计划于5月份将新鲜榴莲种植园和加工包装工厂名单提交中方,供中方审查评估后再开启正式出口。关于进口越南毛燕和食用燕窝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允许进口产品:
允许进口的“毛燕”指:由金丝燕及同类型燕子唾液形成,经有效去除粪便、土壤以及一般杂质的初级处理,无霉变,未添加任何物质的产品,是生产食用燕窝的原料。
允许进口的“食用燕窝”指:由金丝燕及相同类型燕子唾液形成、已有效去除污垢和羽毛、适合人类食用的燕窝。
国际果蔬 4月17日,马来西亚农业部称,马来西亚农业和粮食安全部与中国海关总署签署了《马来西亚新鲜椰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马来西亚将向中国出口新鲜椰子,优先考虑其优质芳香品种,尤其是以独特的香兰香味和天然甜味而闻名的香兰椰子(pand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