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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案例】相机及镜头快递上海机场进口报关案例-易贸邦&集诚供应链

作者:易贸邦 来源:集诚供应链 发布日期: 2025-07-11 09:20:17

当今时代,无论是旅行、聚会、还是日常生活都少不了摄影、摄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相机来记录生活中的点滴瞬间,摄像机单反作为专业摄影和视频制作的重要工具,在国内市场有着广泛需求

一、相机及镜头快递上海机场进口案例信息详情

公司名称:上海XX公司

商品名称:相机/镜头

数量:5

原产国:法国/德国/英国/墨西哥

运输方式:航空运输

进口路线:奥地利——上海

关税:9%

增值税:13%

申报要素: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用途;4:原理;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6:型号;7:GTIN8:CAS9:其他;


相机2506.png


二、相机及镜头进口报关单证资料
1、进出口权
2、箱单

3、发票
4、合同

5、提单
6、报关报检委托书等


三、相机及镜头进口报关手续流程
1相机及镜头到港或者机场
2、支付相机及镜头进口运费、换单
3、安排相机及镜头进口报检、报关及申报价格
4、海关审价出税单
5、缴纳税金
6查验(随机)
7放行货物/提货
8、送货至国内指定地点


四、携带或邮寄电子产品入境注意事项
1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1000元人民币。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3、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以上是我司相机及镜头快递上海机场进口报关案例的全部内容,如您有相机、镜头、摄影机、单反、相纸、胶片等摄影设备的进口需求可私信联系我们或直接拨打400 002 6331咨询。易贸邦&集诚供应链一体化进口供应链服务平台,专注新旧设备、预包装食品、化工品、生鲜冻品、日用品、大宗商品等货物产品的进口清关、贸易代理、仓储物流、海外运输、单证办理等门到门进出口代理服务。业务目前已覆盖全国各大口岸广州、深圳、上海宁波、青岛、天津、厦门、北京、大连、成都、武汉、海南、广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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